摘要: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全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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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定义**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简称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设立,旨在保障受害人在无法通过交强险或侵权人赔偿时获得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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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垫付条件**
1. **救助对象**:交通事故中的伤亡人员;
2. **垫付范围**:仅限于丧葬费用和抢救费用;
3. **交强险无法覆盖的情形**:
-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
-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
-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
满足上述条件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可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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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 **(一)抢救费用垫付申请**
1. **申请主体**:
- 交警部门通知基金管理机构;
- 医院、受害人及其亲属可自行申请。
2. **流程**:
- 医疗机构在抢救结束后,对未结算费用提出垫付申请;
- 受害人或亲属亦可申请,医疗机构需协助。
#### **(二)丧葬费用垫付申请**
- **申请主体**:仅限受害人亲属;
- **材料要求**: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及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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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垫付费用是否需要偿还?**
- **需偿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及《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若受害人已从责任方或其他途径获赔,应退还救助基金垫付款;
- 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例外情况**:如受害人确无赔偿来源,经审核可无需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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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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